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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手推进先行赔付 提升雪乡景区服务质量

  牡丹江市   发布日期:2024年1月19日   来源/作者:牡丹江日报 双击滚屏 打印本页

      日前,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为保护雪乡旅游品牌形象,提升雪乡景区旅游服务质量,避免因商家拒赔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、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制定了《关于推进雪乡旅游投诉先行赔付管理的合作协议》,三方联手积极推进雪乡旅游投诉先行赔付管理。

      据介绍,依据协议内容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如接到涉及雪乡旅游投诉,非因违法经营行为产生的一般消费纠纷,均由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处理;属于文旅部门职责范围的,转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受理;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,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处置,辖区市场监管局每周派出2人实行24小时驻场值守,即时处理投诉举报。文旅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景区管理人员接到转办投诉1小时内召集投诉双方进行现场调解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和解且符合先行赔付的情形,实行先行赔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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